我看三鹿奶粉事件(一)——质检人员的责任
到了今天,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大约一个月了,本来没想就这事发表什么意见。不过本博刚建立,又刚好遇到这件可以算本专业范围内的事,就厚颜发表一点愚见。本人是从事第三方化学检测的,虽然不是进行食品检验,但基于这次事件体现的是检测行业根本问题,所以自问讲的东西还是能够解除一点大家心中的疑惑。
我想大家对这件事首先的疑问是为什么这件事没有早点发现?质检系统究竟起了什么作用?为什么以前检测不出来?我觉得解决这个疑问首先要纠正大家的一个普遍误解,就是检测就是什么都能检,检测完了就什么都知道,这样的看法是绝对错误的!!大家需要牢记,检测始终是只能检测已知的东西的,一定是有其针对性的。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检测者只能检出要他检出的东西,至于不让他检测东西,基本就无能为力了。举个大家都明白的例子,兴奋剂检测都是根据兴奋剂检测目录检测的,也就是说在目录上的,如果你使用的话,就会检出,如果你在目录外的,你就算用了,也是检测不出来的。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明星以前没发现服用兴奋剂,几年后又被发现的原因,因为这时候他所用的兴奋剂已经进入检测目录了。
这次也一样,三聚氰胺本不在检测的范围,所以也就在以前的检测中无法将其检出,而将其加入检测目录后,很快就能大范围发现。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,质检人员是背了黑锅的。但是这并不能免除质检人员的全部责任,尤其是乳业企业的质检人员。这个原因也很简单,因为检测标准不可能只有检测三聚氰胺一项,而是有溶解性什么的一串指标。所以虽然三聚氰胺不是检测要求,但如此大量的掺假,必然会导致其他指标的异常,至少也是会有某些批次的产品出现异常,这时质检人员是有责任发现,并提出的。但可惜的是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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